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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修订印发<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合房〔2020〕55号)等文件规定,经第三方机构核查,现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公示无异议,或对异议复审后,我局将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。联系电话:62610853 ,62877198。
附件:1.2021年度市级住房租赁财政奖补企业公示表
2.2021年度市级住房租赁财政奖补个人公示表
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2022年8月3日